热门关键词: 高压开关动作特性测试仪 断路器特性测试仪 变压器综合测试系统 承装承试设备选型 高压开关测试仪 变压器综合测试 串联谐振

产品中心

联系我们

及时联系我们为您解答产品相关疑问 欢迎拨打全国统一服务热线

销售电话: 027-8777 1781
                027-8777 1782
服务电话 133 9713 6633 
传真电话: 027-8777 1786
电子邮箱: whhdgk@126.com

加大电力设施设备被损坏处罚力度 保障供用电环境安全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行业动态

    《广东省供用电条例》将于7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这部广东省首部关于供用电法规的实施,标志着广东省电力立法工作迈出了坚实的一步。惠州供电局表示,条例的正式实施将更有利于规范供用电行为和加强供用电管理。

    旧有供用电相关法规 已不适应目前社会环境

    据笔者向相关法律专业人士了解到,《条例》出台前,供用电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颁布,要追溯到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供用电环境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目前的法律法规已经不足以适应和满足当前的供用电秩序管理需求,导致电力管理长期面临着一系列困境和难题,如电力行政主管部门执法缺位问题、供电设施规划问题、用地补偿问题、线树矛盾问题、窃电问题等。

    旧有的供用电领域相关法规已经不能和现在的社会环境相适应。在这种情况下,出台这样一部《条例》,对新环境、新形势下的供用电法律关系作出及时的调整和规范,将更有利于规范供用电行为和加强供用电管理。

    为更便于市民了解条例的内容,更好地保障自身的权利义务,东时笔者特邀请凯扬律师事务所朱俊龙律师,对条例部分重点法条进行解读。

    明确供电设施规划和建设步骤 解决电网建设难题

    在供电设施规划和建设方面,过去老旧的住宅区由于缺乏对供电设施用地的预先规划,导致供电设施设置不合理、难维护的情况时有发生。朱俊龙律师表示,现《条例》明确了住宅区因供电能力不足需要增加或者变更公用供电设施用地的,由新增用电需求方提供用地。同时,在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和住宅区、商业街区和产业园区等建设过程中应当预留供电设施位置;新建住宅项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销售现场公示住宅小区建设范围内的供电设施、售电设施建设规划,将很好地解决过去的问题。

    对供电设施建设工程,供电企业应当依法督促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在竣工后、竣工验收前拆除工地围蔽和其他临时设施,清理现场。针对用地补偿问题,《条例》规定了架空电力线路建设必须使用他人土地的,应当由建设单位和有关土地权属人签订书面补偿协议并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同时规定,有关土地权属人应当提供必要便利。

    加大危害电力设施行为处罚力度 保障市民用电

    2015年1月,220千伏惠仲甲线N 30杆大号侧因吊车操作员操作不当,导致吊车吊臂触碰高压线,造成220kV惠仲甲线B相双分裂导线受损。

    该事故造成一工地工人被电击伤。高压电电流从吊臂车引入地面,接入工地电线,引流至附近某村,因瞬时电流激增,部分公变及配网线路受损,导致该村36户居民家中的电器被击坏。涉案线路在事发后只能降低负荷运行,该片区的部分专变用户受到影响,需停电更换线路,整个用电片区都受到影响。事故共造成供电企业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

    2015年6月,供电局正式就该吊车碰线案提起法律诉讼,要求涉案人员赔偿相应的损失。2015年12月法院判决车主王某及工地业主罗某共同赔偿供电局15万元。

    朱俊龙律师介绍,目前惠州市在电力设施保护方面的形势较为严峻,电力设施遭受破坏的情况时有发生。而《条例》出台为打击危害电力设施的行为提供了更加强有力的法律支持。

    “《条例》对危害电力线路设施等禁止性行为作出了细化,并加大了处罚力度。明确了通信、广播电视等线路需搭挂架空电力线路杆塔的,需要在确保符合安全保障要求的前提下,与供电企业协商一致并签订搭挂安全协议书后才能实施,禁止擅自搭挂行为。对于在依法划定的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违法种植高杆植物,且拒不排除障碍的,可以由供电设施产权人依法予以修剪或者砍伐,并不予补偿。”朱律师表示,这些加大力度处罚危害电力线路设施最终受益的就是市民的用电安全。

    明确供用电双方权利义务 确保双方权益

    “《条例》对供用电双方的权利义务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朱俊龙律师介绍,《条例》比上位法更加注重保障用户合法权利,明确规定了供电企业需无歧视地提供报装、计量、抄表、维修等各类供电服务;对用户查询其用电量、电费、电价、电量记录装置等用电信息,供电企业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免费提供。

    此外,《条例》还明确了供电企业认为存在窃电行为的,可以采取录像、摄影、现场封存非法用电装置和保存负荷监控、用电信息采集终端及其他监测装置记录等手段保留证据,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

上一篇: 主要发达国家电力运行动态
下一篇: 萨桑德拉河上的“中国奇迹”
版权说明:本站所有文章、图片、视频等资料的版权均属于武汉华电高科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用于商业盈利,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我们联系;允许转载的文章、图片、视频等资料请注明出处"来自:武汉华电高科"。

<!--百度商桥代码(2019-7-16添加)-->